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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笛卡尔我思故我在_名著推荐_世界名著赏析【15】

    发布时间:2019-11-04 点击:

    笛卡尔我思故我在_名著推荐_世界名著赏析【15】

    【论地球】

    (1)在动物和人类方面的研究,我们可借用什么来促进在物质性事物方面的知识?

    本来,我计划的是在完成《哲学原理》第四章之后,再动手撰写第五章和第六章,并打算在第五章中讨论有生命的事物,即动物和植物,在第六章讨论人类的。
    不过,由于我对后两章所要讨论的问题没有充分的知识,而且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来完成(或是否有能力做其中必要的实验),因此,在本章中,我只是附论了若干有关感官的事物。
    这样的话,前几章就不会被后两章拖得太久,以致影响出版的时间,而且我还可以把保留在后两章的材料,提前在这里略加叙述。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一向形容这个地球和整个可见的世界,只不过是一部机器,其中除了其各部分的形状和运动之外,就没有什么可以思考的。
    不过感官还呈现许多其他事物给我们,诸如颜色、气味、声音等等。
    如果我对这些事物只字不提,就会被人以为我忽略了自然事物中相当重要的部分。

    (2)知觉是什么,我们是如何知觉的?

    人的心灵(灵魂)虽然与整个身体连结在一起,可是它的主要位置仍在于脑子里,这种观点是我们所肯定知道的。
    心灵在其中不仅要负责理解作用、想象作用,而且还负责知觉作用。
    它的知觉是借着神经为媒介的,这种神经,就像一些细线似的从脑部开始延伸到一切其他的肢体。
    由于这些肢体和神经连结得密不可分,因此,我们无论触到身体的那一个部分,都一定会刺激遍布该部分的神经末端。
    这种运动又传达到那些集结在脑子里而以心灵为总枢纽的各种神经末端去。
    就像我在(折光学)第四章中所详释的那样。
    不过,由神经在脑子中所刺激起的这些运动,又根据运动本身的变化,在各种不同的方式下刺激与脑子密不可分的心灵或灵魂。
    这些运动在心灵中直接引起的各种感应或思想,就叫做感官知觉,或一般所谓的感觉。

    (3)论各种不同的感觉;首先讨论“内部的感觉”,即心灵的情感或情绪,以及本能的欲求。

    这些感觉的各种变化,取决于两方面的决定因素:第一是神经本身的变化,第二是每种神经中产生的各种运动变化。
    我们所有的感觉,比我们所有的神经少。
    神经可以区分为七种主要的类别,其中两种属于内部的感觉,五种属于外部的感觉。
    延伸至胃,食道、咽喉的神经,以及能满足我们本能欲望的其他各种内在部分,组成了一类内部的感觉,我们称之为本能的欲求。
    至于另一种内部的感觉,则包括了心灵的情绪或感情,以及情欲,就像快乐、悲伤、爱、恨等等。
    这些感觉所依靠的神经都延伸至心脏和心脏的四周,而且它们是十分微细的。
    举个例子来说,当血液纯净而非常调和,以致它在心脏中比平日扩张得较为灵活、较为强而有力的时候,它就会扩充,而且运动遍布在心脏小孔四周的微细神经。

    因此,脑部也会由之产生一种相应的运动,使心灵有一种本能的快乐感觉。
    只要这些神经在同一的方式中运动,则这种运动即使是由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它们也可以在心灵中产生同样的快乐感觉。
    因此,虽然想象享受美好的东西这种想象本身并不包含快乐的感觉,可是它能促使“生气”由脑部直达这些神经所在的肌肉中,然后又把心脏的小孔扩张起来,使这些微细的神经在必然的方式下运动,产生快乐的感觉。
    因此,当我们接收到信息时,心灵会首先加以判断。
    如果是好的信息,它就会产生“知性的快乐”,这种快乐独立于身体的任何情绪之外,而且斯多噶派学者也不否认他们的“贤人”有这种快乐(虽然他们认为他超越一切情感)。
    但是这种快乐一旦从理解进到想象之后,那种“生气”会由脑部流到心脏附近的肌肉中,并且刺激微细的神经运动。
    因此脑子就产生另一种运动,而这种运动又使小灵感到一种“肉体的快乐”。
    同样地,当血液十分混浊,以致无法顺畅地流到心脏,而且不能在那里充分地扩张时,就会在同一的神经中刺激起一种跟前述不同的运动来,这种运动传到脑部之后,心灵就会由之产生一种忧郁的感觉(虽然心灵也许不知道忧郁的原因)。
    任何其他原因都能使心灵产生同样的感觉,只要它能在同一方式下运动这些微细的神经。
    不过,同一微细神经的其他运动,又可以附带产生其他的影响和结果,就像爱、恨、害怕、忿怒等等。

    这些结果都只不过是心灵的一些情感和情绪,换句话说,它们只是一些纷乱的思想,并不是心灵所能独自产生的,乃是由于心灵与身体紧密地相连结,并接受身体的印象所造成的。
    这些情感与我们对于该喜爱什么、该选择什么、该摒弃什么等等所有的清晰思想,有着天壤之别,只是我们往往把它们混在一起而已。
    至于某些本能的欲求,诸如饥饿、口渴等等,它们的产生只是由胃、咽喉和其他部分的神经,在心灵中所刺激起的一些感觉,与我们要吃、要喝、要维持身体健康等等的意志,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
    不过由于这种意志或意欲经常跟本能的欲求混在一起,所以它们也可以叫做欲求。

    (4)论“外部的感觉”(extemalsenses),先论触觉。

    外部的感觉我们通常认为一共可以分为五种,原因就在于身体共有五种不同的事物可以刺激神经和其器官,而且这些神经里的运动在心灵中所引起的纷乱思想也共有五种。
    第一,以全身皮肤作尽头的那些神经,它们可以借助皮肤这个媒介物,跟任何物质物体接触,也可以由不同的途径中受到刺激,比如说,由某种途径可以被事物的硬度所刺激,由另一种途弪可以被事物的重力所刺激,由第三种途径又可以被事物的热力所刺激,由第四种途径又可以被事物的湿度所刺激等等。
    这些神经有时可以照平常的途径来运动,有时却受阻,不能照平常的途径来运动。
    因此,它们就引起各种不同的模态,这些模态有多少样,心灵也会引起相等的感觉种类来,所以我们也就有了数目相等的一些可触性质的名称。
    并且,当这些神经比平常运动得稍微猛烈一点,但是还不至于使身体受伤时,我们就会产生一种令心灵自然觉得舒服的快感,原因就在于这种快感向心灵证明,跟它紧密相连结的身体是有力量的(身体受了能引起快感的动作之后,却没有受伤)。
    可是这种动作如果强烈得足以在任何途径不伤害我们的身体,就会带给心灵一种痛苦的感觉。
    因此,我们可以了解,肉体的快乐和痛苦,虽然是绝对相反的感觉,却多半是由相似的原因(或对象)所引起的。

    (5)论味觉。

    第二,分布在舌头和它附近部分的神经,也可以被物体的各种分子在各种不同的途径下所刺激。
    这些分子各自独立,并浮游于口内的唾液中。
    因此,它们就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形状,产生多样的味觉。

    (6)论嗅觉。

    第三,有两条神经或脑部的附加物(因为它们的活动范围不出脑壳骨之外),也可以被分布和浮游于空气中的物质分子所刺激。
    不过,因为能刺激这些神经的分子,必须是极微细而活泼的,而且在吸入鼻孔之后,还要进入我们所谓海绵状的骨孔中,才能达到那些神经里,所以并非一切分子都可以刺激它们。
    由于这些极微细而活泼的神经分子的运动不同,所以会产生各种不同的嗅觉。

    (7)论听觉。

    第四,有其他两组神经隐藏在耳朵的内空壳中,它们紧附于互相支撑的三块小骨上,第一块小骨位于一片薄膜上,这片薄膜覆盖著我们所谓鼓膜的那个空壳。
    因此,周围的空气传送到这片薄膜的各种不同颤动,就可以由这两组神经输送到心灵去,而这些颤动又可根据其不同的变化,产生各种不同的声音感觉。

    (8)论视觉。

    第五,视觉神经的许多末端,组成了眼的外层,我们称之为视网膜。
    这些末端并非被空气,或其他任何物质物体所刺激的,而是被“次元素”的微粒所刺激的。
    因此,我们就有了光和颜色的感觉。
    有关这一点,我已在(折光学)和(气象学)两篇论文中详论过了。

    (9)灵魂只能在脑中有知觉。

    我们可以很容易证明,因为具有神经的身体各部分在受到外界事物刺激时所产生的各种动作,都要借着神经的各种运动传送到大脑之中,所以灵魂所以能知觉那些刺激身体的事物,原因并不在于身体的五官百骸,而只在于大脑。
    有关这一点,我提出了三个证明:第一,有许多种疾病虽然发生的区域只局限于脑部,可是它们却能够使各种感官失调,或使它们失去原有的作用。
    比如睡眠,它虽然只影响脑子,可是在每天大部分时间中,它会使我们失去知觉的能力,不过在清醒时,这种能力又会恢复过来。
    第二,虽然脑子或外部感官所依附的肢体是健康的,但是由于外在各肢体通达到脑子的神经通道如果被干扰或阻塞,则那些外在肢体也会失去知觉。

    第三,我们有时虽然在某些肢体感到痛苦,可是这种痛苦的原因,并不在于我们感到痛苦的部分,而在于接近脑的部分,而且那些神经只是经过这个部分,把痛苦的感觉带给心灵。
    本来我是可以举出无数实验来证明这种事实的,不过在这里我只提到其中的一个。
    有一个女孩的手上长了恶疮,每次医生来看她的伤口时,她都会用布把眼睛蒙起来,以免看到包扎伤口的情形之后,带给自己不愉快的感受。
    过了几天,坏疽逐渐蔓延,医生只好把她的手臂从肘部割除(那女孩并不知道),并且用麻布带子一层一层地裹起来,用以代替割掉的手臂,这样一来,她仍不知道自己已经动过手术,甚至还抱怨说那只被割除的手上,有时这根手指痛,有时那根手指痛。

    这种现象的惟一最好的解释是:以前由脑中传到手上的那些神经,现在虽然只达到接近肘的部分,可是它们的运动,也正和以前在手中时的运动一样,仍依旧把此手指,或彼手指的痛苦感觉,传送到驻于脑中的心灵里。

    从以上的所述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手中的痛苦所以为心灵所知觉,原因并非由于痛在手中,而是由于痛在脑中。

    (10)根据心灵的本性,可以在心灵之内引起各种不同的感觉的只有物体的运动。

    其次,根据心灵的本性,我们还很容易证明只有物体的运动才可在它之内引起各种不同的思想,而且这些思想也不必和产生它们的运动在任何方面都相似。
    同时,这些运动还可在心灵内引起那些所谓感觉或情绪的纷乱思想。

    因为我们经常看见,各种文字不论是发出声音来,还是只是书写出来,都可以在心灵中引起各种思想和情绪,在同一张纸上,用同一支笔和同一瓶墨水,我们只要以某种方式把笔端在纸上稍微挥动一下,就可书写出一些文字来。

    这些文字会使读者引发共鸣,在他们的心灵中激起争斗、暴风雨或忿怒等等思想,以及恨和忧郁等等情感。
    但是我们只要以与上述略微不同的方式来撰写,那么这种轻微的变化就可以使读者产生与上述大为不相同的思想共鸣,就像和平、宁静、快乐等等思想,以及全然相反的爱和愉快等等情感。
    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认为写字和说话既不能在心灵中直接引起任何情感,也不能直接引起与文字和声音不同的事物和想象,只能使我们知道这些文字和声音;此外,心灵要在了解这些文字的意义之后,才会在自身中引起与它们相应的想象和情感。
    如果这些反驳的准确性得到有效理论论证的话,那么我们对于痛感和快感又该做如何判断和解释呢?当刀子朝我们身体割去的运动,只会引起痛苦的感觉(而不能使我们知道刀的运动或形状),而且我们可以确知,这种痛苦的感觉所以不同于引起它的那种运动,或者之所以不同于受刀割的那个身体部分的运动,原因就像我们所有的颜色、声音、气味、味道等等感觉所以不同于那些运动一样。
    因此,我们明白地看到,就我们,心灵的本性而言,一些物体的运动,也很容易在心灵中引起一切其他的感觉,就像刀的运动能令心灵产生痛苦的感觉一样。

    (11)我们透过感官所知道的外界事物,只有形状(或位置),体积和运动。

    再其次,我们在各种神经中,也看不到什么差别,可以让我们判断说,某组神经能由外部的感觉器官,把各种不同的事物传到脑中;我们只能判断说,除了这些神经的位置运动之外,没有其他事物可传到脑中。
    此外,我们又看到,位置的运动不仅能使我们引起快乐和痛苦的感觉,而且能引起声音和光的感觉。
    因为我们的眼睛如果受到刺激,其程度的强烈足以使被引起的颤动到达视网膜的话,就会看到无数的火花,实则它们并非在我们眼睛外。
    当我们用手指塞着耳朵时,我们会听到嗡嗡的声音,这声音只不过是闭塞在耳朵内的空气所激发出来的。
    最后,我们还经常看到,.热度(硬度、重量)和其他在物体中可感觉的性质,以及纯粹物质的物体形式(诸如火的形式)之所以能在各种物体中产生,都是由于其他一些物体的运动,而且这些性质也可在其他物体中产生其他运动。
    虽然我们很容易想象,一个物体的运动如何能被另一个物体的运动所引起,而且由于其各部分的体积、形状和位置而起变化。

    但我们完全不能想象这些相同的事物(即体积、形状和运动),如何能产生与它们自身全然不同的东西。
    比如说,许多哲学家所假定的存在物体中的那些实体形式和实在性质。

    此外,我们也不能想象这些形式或性质,如何有足以使其他物体产生运动的力量。
    不过,由于我们根据心灵的本性,知道物体的各种不同运动,足以在其中产生心灵所有的各种不同感觉,而且我们凭借着经验知道,心灵的一些感觉确实是由这些运动引起的。
    其实,也只有这些运动会从外部的感觉器官传人脑中。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在各种外在事物方面,我们所谓的光、颜色、气味、味道、声音、热、冷,以及其他可触的性质,或我们所谓实体形式等等,它们所以能产生,只是因为这些事物有各种不同的配置和排列,而且只有这些事物有能力在各种不同的方式下运动我们的神经罢了。

    (12)自然(即本性)中的任何现象都在这本论文中经过讨论了。

    在简单地列举了各种现象之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自然中的任何现象都在这本论文里讨论过了。
    因为任何不能为我们感官所知觉的事物,都不算是自然的现象。
    但除了物质各部分的运动、体积、形状或位置之外(我以前认为这些性质是存在于物体中的),我们借助感官所知觉的,只有光、颜色、气味、味道、声音,以及可触的性质,而这一切性质,我刚才已证明过(至少就我们目前所知),但是各种事物的一些构成和排列,只是它们各部分的体积、形状和运动(而且我又证明过,在整个可见的世界中,并没有所谓可见或可知觉的东西,只有我在这里说过的东西)。

    (13)在这篇论文中,每一个原理都是人人能接受的,而且这种哲学并不是新的。

    不过,我还希望大家知道,我这种哲学不是崭新的,而是最古老的、最普通的。
    因为虽然我已经在这里竭力解释过物质性事物的一切本性,可是我所应用的原理,却是,亚里士多德和历代的每位哲学家都能接受和赞同的。
    我只是探究了每个物体的形状、运动和体积,并且根据确定和日常的经验所证实的机械原理,探究它们互相集合后究竟可以得到什么结论。
    不过,谁也不会怀疑物体是运动的,而且它们的各种运动都得根据它们的各种形状和体积而定,在互相接触之后,那些较大的物体会被分成较小的,因而改变了形状。
    我们必须透过许多感觉,例如触觉、视觉和听觉等等才能经验到这种真理。
    此外,我们还可以清晰地想象它、理解它。
    可是这种说法,对于我们感官所知觉的其他事物,诸如颜色、声音等等,却并不能适用。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些性质只能各自刺激一种感官,而且只能在我们的想象中印上一种纷乱的影像,使我们无法清晰地知道它是什么东西。

    (14)可感觉的物体,是由不可感觉的分子组成的。

    我认为在每个物体中,有许多分子是我们的感官所不能知觉的,不过那些以为感官是无所不能知觉的人也许不会同意这一点(我们如果假设人类的理性或知识不能超越视觉的范围之外,那么我总觉得这种假设实在把人类的理性贬损了)。
    但是有一点是谁也不会怀疑的:有些物体微细到我们的感官根本不能知觉,明了这一点很简单,只要我们思考一下逐渐增长的物体每分每秒所增加的东西和逐渐减少的物体每分每秒所减去的东西,就会相信我所说的是真实的。
    尽管我们可以看到一棵树一天天地长大,但是我们却无法想象它如何会变得比以前大一些,除非我们想象到有些物体附加在树身上。
    但是谁能凭借感官,就能看出一棵正在生长的树木每天所附加的微细物体呢?至少那些主张量可以无限分割的人也必须承认,在分割之后,各部分会变得极微细,以致绝对无法被人知觉。
    因此,我们实在不必大惊小怪于人类为何无法知觉最微细的物体,因为各种神经虽然受到物体的刺激之后,必定会产生知觉,可是它们并非最微细的,它们只像一团由微细的纤维组成的小绳索,所以最微细的物体就不足以运动它们。
    我认为只要运用理性,就不会否认,我们所以无法知觉最微细的物体,完全是因为它们太微细了,而且我们在判断它们时,最好还是取之于现象界可见和可知觉的事物(并且以此方法解释自然中的一切现象),就像我在本论文中所作的一样,这样总比我们为了要解释这个道理,就发明一大堆与我们实际知觉无关而标新立异的事物(诸如第一物质、实体的形式,以及许多人乐于假设的一些性质,不过这些性质比它们所要解释的事物还要难懂),更能获得真理。

    (15)德谟克利特的哲学,不仅与我们的有差别,而且也和普通的有差别。

    不过,也许有人会认为,尽管德谟克利特也假设有一些原子,它们有各种不同的形状、体积和运动,而且它们在堆集一起和互相结合之后,就会产生一切可感觉的事物,可是他的哲学仍普遍地为大众所排斥。
    对于这一点,我可以答复说,因为德谟克利特承认有比我们所知觉的物体还微细的物体存在,而且赋予它们各种不同的体积、形状和运动,任何人都会相信实际上确有这些东西(就如我们以上所说的那样),所以,德谟克利特的哲学是谁也不能排斥的。
    不过他的哲学之所以受人排斥,原因有四:第一是因为他假设这些原子是不可分割的,我也完全排斥这个假设;第二是因为他认为原子周遭有一个真空,我以前已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第三是因为他认为这些物体有重量。
    但是就一个物体本身而言,我否认它有重量,因为这种性质必须依靠各种物体互相的运动关系和位置关系来确定;最后是因为他不曾详尽地解释仅仅依靠原子的结合,如何会产生一切事物,即使他解释过部分的原因,可是整个推理也不见得首尾一贯、条理分明(或者不能保证自己的推理,可以解释自然的一切现象)。
    如果我们根据德谟克利特流传至今的作品来判断他的意见,那么我们至少要用我上述的批评来看他的哲学。
    至于我的哲学作品是否首尾一贯、条理分明(是否可以从我的哲学作品中得到任何结论),那就让别人来评论好了。
    有关我对形状、体积和运动的探究,虽然我敢说不仅亚里士多德和其他一切人会接受,而且德谟克利特也会接受,可是我既然排斥了后者的一切假设(除了我所赞同的部分之外),而且也排斥了前者的一切假设,因此,很明显,我的推理方法除了与其他学派不同之外,也与德谟克利特学派大相径庭。

    (16)我们怎么样才能知道物体中不可感觉的分子的形状、体积和运动呢?

    不过,我既然认为不可感觉的分子有确定的形状、体积和运动,就像我看过它们似的,可是又承认它们不能归于感官中。
    因此,也许有人会问,我是怎么样知道它们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说,在一开始,我先是普遍地探究了理解中所有的物质性事物一切明白而清晰的意念,结果只发现了形状、体积和运动这三种观念,以及这三者互相变化的一些规律,这些规律就是几何学和机械学的原理。
    因此,我就判断说,人类对本性所有的知识,都是从这个根源来的。
    因为我们对可感觉事物所有的其他一切意念,完全是纷乱而暧昧的,不仅无法使我们知道外界任何事物。
    同时会妨碍我们获得这种知识。
    因此,我就以上帝在我们理解中所根植的最简单、最易于了解的原理,作为推论基础,并思考微细而不可感觉物体的体积、形状和位置,到底有什么主要的差别。
    此外,我还探究了它们以各种不同的模态结合时,到底会产生什么样明显的结果。

    后来,我发现我们在能以感官知觉的物体方面也有相同的结果,所以我就认为体积、形状和位置,是可以由这种结合产生出来,尤其我们无法提出其他的方法来解释,所以也是不得不这样说。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用人工所制造的物体作例子的话,更有助于解说。
    因为人工和自然物体的差别,在我看来,只在于机器的结果是大多数依靠工具的动力或操作,由于这些工具要跟制造它们的手成比例,所以体积大得借着感官,就可以轻易知觉它们的形状和运动。

    而至于自然物体的结果,则大多数依靠非常微细的工具,所以往往难以令人知觉到。
    但是有一点是我们可以肯定的,因为由一定和必然数目的齿轮制成的时钟,它标示时间的作用是自然的,这与一棵树由这颗或那颗种子长出来之后,结出特殊的果子,可说是一样自然的。
    所以机械学上的一切规律都属于物理学,它们只是物理学的一部分或一类(因此,一切人工化的事物也是自然的)。
    正如那些对自动机器有非常深入研究的人,当他们知道某种机器的用途和了解它各部分的结构之后,就很容易推论出其他没有见过的机器的制造法。
    因此,在探究自然物体可感觉的结果和其各部分之际,我也企图找出它们不可知觉的原因,以及不可感觉的各部分有什么性质。

    (17)通过触摸那些我们的感官所不能知觉的事物,足可以说明它们存在的可能性(而亚里士多德所努力探求的,也不外如此)。

    不过在这里也许有人会说,虽然我曾假设一些可以产生一切自然事物的原因,但是我们没有理由据此就推断说,它们是由这些原因产生的。
    因为正如同一个工匠所制造的两个时钟,虽然都可以标示时间,而且外表的形状也一模一样,但是这两个时钟的齿轮组织,也许互不相同。
    因此.

    毫无疑问,伟大的创造者在构造世界上一切如我们所见的一般事物(但人类的心灵却无法知道他选择了那一种方法)的时候,也有许多各种不同的方法。
    我是可以欣然地接受这一点的,而且我相信自己所选择的原因,只要它们的结果和自然中一切现象能够精确地相符合(虽然我并没有决定它们是由这些或那些原因所产生),我也算做了一切该做的事了,而且作为日常生活之用,只要知道这些原因也就够了。
    因为医学、机械学,以及依据于物理知识的一切艺术,都只以那些可感觉的结果为目的,都只是把一些可感觉的物体互相结合,使它们在自然的原因中,产生一些可感觉的结果。
    由于我们假设这些原因和可感觉结果的原因是相似的,所以我们只要认为所想象的原因是真的(即使是假的),也就可以了。
    也许有人会假设,亚里士多德所做的,或打算要做的,比这些还要多,但是我们应该记得,他在(气象学)一文首卷第七章的开端就曾经表示过,有关那些不为感官所知觉的事物,他只要能指示出,它们可以照他的说法来解释,他就认为自己已提出最充分的理由和证明了。

    (18)就或然的确定性而言,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也正如这里所说明的那样。

    不过,有一种缺失是我们应该避免的,那就是如果我们假设真理比本来的面目较为不确定,那未免把真理破坏了。
    为了避免这个缺失,我们在这里可以将确定性区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或然的确定性(即使我们认为在上帝绝对的权力而言,或然的确定性或许也是假的),这种确定性已足以应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所用。
    因此,从没到过罗马的人,都确信罗马是意大利的一个城市,实际上,散布这种说法的人,他本人也许也受了骗。
    又比如说,某个人如果想猜测那些不按平常的字母次序写出来的拉丁字,则他会把A猜做B,B猜做C(即把字母系中后一个字母来代替前一个字母)。
    如果他通过这一个方法,发现这些猜出来的字母可以组成一些拉丁字,他就会确信,他所写的字的真正意义就包含在这些文字里,他之所以能够发现这一层,或许只是由于猜测,也或许是书写的人并没有按字母系的次序来排列这些字母,只依别的次序来排列,并且在其中隐藏别的意义。
    但是这点似乎是不可能的(尤其在密码中含有许多文字时,更是如此)。
    可是大家既然看到,有关磁石、火以及全世界的构造物,许多事物都是可以经由少数的原理推演出来,那么他们即使认为这些原理只是随便得来,并没有任何合理的根据,但是他们也得承认,假如这些原理是虚妄的,那么不可能有如此多事物互相符合。

    (19)我们还具有超于或然性的确定性。

    即使在自然的事物中,也有一些我们认为是绝对确定的(绝对的确定性所以产生,是因为我们判断一件事物,结果必然是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
    这种确定性建立的根基是形而上学,也即,上帝是至善的,而且是一切真理的源泉。
    因此,只要我们能正确地运用它所赋予我们的那种分辨真假的能力,并且透过它清晰地知觉任何事物,那么这种能力就一定是真实的。
    属于这类能力的,就是数学的论证、物质性事物必然存在的知识,以及有关它们的一切明白推论的证明。
    因为我们知道,这些结论是经由人类知识初始时期最原始、最基本的原理,以及在连绵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演绎出来的,所以本论文所提出的结论,我以为或许可以归人到绝对确定的真理中。
    尤其因为我们充分了解,除非外界事物在我们的神经中产生一些位置的运动,否则就无法知觉到它们。
    此外,距离我们极为遥远的星星,除非有一种运动在它们之中,并且在它们和我们之间的天空中产生出来,否则它们就无法产生那种运动。
    我们只要承认这些事实,那么我所提出的有关地球或世界的其他一切原理(至少那些最普遍的),就几乎都可以解释它们所呈现的这些现象了。

    (20)对于我的一切意见,我都十分乐于接受教会权威的批评。

    由于身份低微、见识有限,所以我不敢肯定任何事物,敢做的只是把自己的一切意见公开,接受教会和更贤明人士的批评指正。
    如果大家不能深信且得到理性的力量和证据,那么不要相信我所说的任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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